2021年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 外国人永久居留新条件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在中国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
第一项、
第二项、
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受理机关找哪个?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什么用?2021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办理条件有哪些?
1、投资者由申请人投资数额最多的投资地公安机关受理;
2、任职者由申请人长期居留地公安机关受理,居住地与工作地不一致的,可由任职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受理;
3、特殊人员由申请人拟永久居留地的公安机关受理;
4、上述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夫妻团聚、亲子团聚以及亲属投靠的,由有关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长期居留地公安机关受理。